2007年3月5日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公益慈善事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巨大动力,必须围绕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观念,创新集资等方面解放思想,树立先进的发展观。创造资助人、合作伙伴和受助人以及志愿者的发展契机,特别是让合作伙伴和志愿者,获得准入政府特许批准和特别支持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业领域的同时,拥有独立自主的事业经营权和从属于自己的人力资源团队,并由此而获得人生与事业的成就和光荣!
合作伙伴
1、热情传播公益慈善事业理念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的志愿者;
2、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项目的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
3、提供公益慈善事业资金、资源、信息和智慧的资助个人或机构。
合作原则
1、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发挥资源渠道优势;
2、合作共赢、强强联合,建立协作伙伴关系;
3、采取阶段性签约,长期性合作的商业模式。
宣传推广
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要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要坚持以舆论为先导,强化宣传。要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新闻主流媒体的合作交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网络、户外等形式,配合各分支机构的精耕细作,寻求社会热点,有力推动社会影响大、辐射范围广、参与人数多、能引起全社会共鸣的慈善活动,不断扩大慈善影响,传播慈善理念,宣传慈善事业。打造横宽、纵深的全国性宣传效果,掀起公益慈善事业参与高潮。
资源共享
1、公益慈善事业政府特批权和荣誉使用权;
2、总体的资源整合、运营推广和渠道建设;
3、统一的媒体宣传、专业培训和资料提供;
4、系统的分支建设、项目推广和管理服务;
5、统一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配置;
6、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标牌和公益慈善事业VI、SI识别系统;
7、为提升资助人、合作伙伴和志愿者的形象与价值组织活动;
8、组织国家级院团和著名演艺家,举办公益慈善文艺演出;
9、邀请中央领导和政府部门出席公益慈善活动;
10、组织国内外著名新闻机构宣传和报道公益慈善事迹。
事业发展与分支机构设立分布图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南街80号中加大厦A座17层
电 话:+86-10-83522385 传 真:+86-10 —83524381
手 机:136813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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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罗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