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号召,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指引了方向。创新就是要对旧思想、旧观念、旧意识、旧方法进行革命性突破,就是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强国目标,把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理念创新、思想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一系列创新体系,作为民族伟大复兴的根基和动力。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尤其离不开公益慈善事业的创新发展,只有大胆创新,才能实现飞跃,才能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发扬国际主义人道精神、全心全意为公益慈善事业服务,才能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公益慈善事业里程碑。
选择慈善,发展无限!
★设立分支机构
。。公益慈善事业要创新,优化组建好公益慈善组织的管理层是必须。分支机构是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扶贫助残艺术团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由北京扶贫助残艺术团联合会提供设立分支机构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和相关资质,注册或授权成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运作的区域性公益慈善事业机构,其工作在北京扶贫助残艺术团联合会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监督和管理。全国设行政大区(总裁)、省(直辖市)事业部(部长)、地市州事业署(署长)、区县事业站(站长)、乡镇项目办公室(主任)等五级分支机构和港澳台以及海外分会。形成国内或国际公益慈善组织网络。
区域划分:西南大区(5省,四川省 重庆市 云南省 贵州省 西藏);西北大区(5省,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华南大区(4省,福建省 广东省 广西省 海南省);华东大区(5省,上海市 江苏省 山东省 浙江省 安徽省);华中大区(4省,河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江西省);东北大区(3省,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华北大区(5省,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特别行政区(3地,香港 澳门 台湾);海外华侨分会。 |